在风雪中,他的脸比雪还白,我想用自己的身躯去温暖他。他把我抱在怀里,应该是要找地方躲避风雪。
只是,他太虚弱了,根本走不了。大概走了五步,他就倒下了。高大的身躯,重重的跌倒在雪地里。
我突然就很心疼他,我的身上还裹着他的外衣,是那样的温暖。于是我三下两下从衣服里面挣扎出来,并且把衣服又衔回他的身上。
使劲的咬住他里面的衣服的衣领,把他往我自己的洞里面拖去。这个时候,我好后悔自己为什么个子这么小。
我艰难的拖着他,我想要快一点。因为,我觉得他的脸色很不好,我害怕他会像那些被我追逐的猎物一样,最后完全的死去了。
几乎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,我才把他拽进我自己的洞里面。还是那件外衣,我费力的才给他盖上。
自己乖乖的睡在他的怀里,我想要让他醒过来。我时不时会舔舔他的脸,确认他还有呼吸。
而不知不觉中,他把我抱得很紧。我知道,他很冷,我的洞里或许对于我来说很暖和,但是,这个人,他或许觉得很冷。
我也没有挣扎,就那么的被他抱着。最后,我很没出息的就睡着了。
等我再度醒来的时候,我被吓坏了。因为,眼前的这个人类,他把上衣全部脱了。
他很瘦,很白,几乎和我的皮毛一样白。但是,身上却布满了伤痕还有血迹。特别是他的肩上,还有两个窟窿。
鲜血还在汩汩的往下流,似乎还冒着热气一样。我害怕这个人类会死去,就跳进了他的怀里。
我蹭了蹭他的脸,他很粗鲁的把我扔了出去。然后,我再次的钻进了他的怀里面。
我看着他的眼睛,我想要告诉他,我不想让他死,不能在流血了。
可是,我一看到他的眼睛的时候.我发现,这个人真的长的的好好看,但是,我还是要把我的心意传递给他。
而他,是那样的聪明,竟然明白我的意思。他伸手,摸了摸我的额头,很温柔的说:“你很温暖。”
我觉得我自己脸红了,但是,我不害怕,因为我的皮毛是白色的,没人能够看得到。
然后,我就看到他把我推到一旁。从自己的外衣里面拿出了明晃晃的匕首,我呆呆的看着他,一动也不动。
然而,他却看着我,笑了。很好看,比这里的雪莲花还好看。
他用匕首把自己肩上的小铁珠子全都取了出来,我能够感觉到他很痛苦。因为,他的身躯在颤抖。
我钻进他的怀里,在他的皮肤上磨蹭着,我好希望自己能够说话,能够对他说几句自己想对他说的。
然后,他很利索的把自己的衣服撕烂了,又不知道拿出了什么在自己那鲜血直流的地方喷了喷就包扎了一下。
我的洞里都充满了鲜血的味道,不过没有关系。因为,附近的动物都知道这是我的家。
就这些味道,即使被他们闻到了。他们也会以为我又抓打了猎物,在洞里享受。我蜷缩在他的怀里,他冷得很厉害,我努力的散发着自己的热量。
我想,自己一定要长得很大,很强壮。
这样,我眼前的这个人就可以睡在我的怀里了,我就可以提供他源源不断的热源。
等他醒来后,都是三天后了,他很虚弱,动都不能动。所幸好的是,暴风雪还是压住了自己的脚步。
他想喝水,因为他的嘴巴看起来很干涸。
我就跑到了这里的雪山上把那朵我欣赏了很久的雪莲花咬了下来,上面的花蕊里带有水珠,我把它放到他的嘴巴上。
雪莲花的汁液顺着嘴角就流进了他的嘴里,差不多的时候,我就把那没用的雪莲花抛开了。
他不能动,受伤了很疼,我知道。我蹭了蹭他的脸,用尾巴轻轻地环住他的脖子。
他很凶,一把就拽住了我的尾巴,还说,如果乱动的话,就要把我的尾巴砍掉。
可是,我知道,他不会的。每天,我都要去给他找雪莲花。
幸好,他遇上的是我这只可爱的,喜欢雪莲花的小老虎,找到雪莲花对于我来说轻而易举。
可是,他的伤口却很严重。寒风凛冽,根本就不会好。
有一次,他就昏过去了,额头上全是汗水。我就轻轻的把的伤口上的布弄开,里面的还是血肉模糊的样子。
伤口虽然没有流血,但是,却没有结痂的迹象。
这个时候,我想到我自己每次被其他的动物咬伤的时候,也是血肉模糊,我就尝试用我的方法。
他很怕疼,我只是轻轻的舔了舔,他就疼得很厉害。可是,不这样的话,他说不定会死。
每天我都学着跟自己治伤的那样给他舔舐着伤口,最后,他似乎习惯我了,就没有之前的那样疼了。
等他醒来的时候,我觉得自己很厉害,这么多天,我不仅把这个人的生命留住了,而且他的伤,真的有好转。
他醒来的时候,一眼就看我在舔他的伤口,我一下子就愣住了,呆呆的伸着舌头,不知所措。
然后,我就感觉到我的耳朵传来一阵剧痛。
呜~~呜~~~呜~~~~~这个人好讨厌,他竟然扭我的小耳朵。
“耳朵这么小,没想到肉还挺多的,不知道味道怎么样。”
我面前的这个人嘀咕着说道。别以为我听不懂,只是我不能像你们一样表达而已。
可是,我不忍心弄疼他,继续舔舐着他的伤口。可是,他却突然伸出另一只手,把我抱进了他的怀里。
“小虎崽,你多大了?”他问道。
我想说,三个月大。
“我知道,你这个样子就知道光长肉不长个子,肯定一两岁了,每天都只是吃吃吃,不知道运动,看你这腿,短的跟筷子似的。”
呜~~~~呜~~~我在心里哭泣,这个人竟然这么说我。我有那么显老吗?
明明我每天都运动好不好,我每天奔跑一百公里,你知道吗?我开始在心里吐槽他。
“你还敢在心里吐槽我,扭你的小耳朵。”
说着,他就伸手过来,我一扭头,嘻嘻,扭不到扭不到,我得瑟的抖动着身子。
呜~~~~呜~~~~呜~~~谁来救救我,这个说话不算数的家伙,明明说了扭我的耳朵,可是,现在却抓着我的尾巴不放。
要是换做其他什么豹子,狼啊,敢动我的耳朵,我不立马把你咬断气,我就不是百兽之王。
可是,这个人的手好软,我竟然一点都不想推开他。
每天,我都帮着他舔舐着伤口。而他这期间的娱乐,就是扭我的小耳朵,还有我的尾巴。
晚上睡觉的时候,是我觉得很幸福的时光。他很怕冷,但是,却更怕我冷。他总是用外衣把我裹着,然后才抱进怀里。
我每次都挣扎着出来,因为,他才更需要温度。
大战五十回合后,他有些累了,就睡下了。我帮着他把外衣盖在他的身上,自己躺进他的怀里,或者抱着他的脊背。
因为,我害怕他生病。
大概十来天的时候,他受伤的手就能动了,我每天都会抓很多山鸡,野兔回来,本来想抓羚羊的,但是,我害怕讨厌的豹子去我的家里。
万一碰到了我的那位,现在他的伤还没有好,肯定会吃亏。所以,我都只在附近抓。
他的手艺很好,自从他能够动了的时候,他就告诉我他的包落在了哪里,我发动了我的人民群众去找。
最后,我以三只野兔,从狡诈的狼里面把包换了回来。
他接过包后,首先就从里面拿出了一系列我全不认识的东西。我看不懂,还是乖乖的卧进他的怀里,时不时用尾巴蹭蹭他的脖子。
更多的时候,是他用手把我的尾巴挽成一个圈还用布条系着,说什么很适合我。但是,有了这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包后,我能够明显感觉到身边的人有了活力。
因为,他问我附近有没有温泉,问我一系列又一系列的东西。最后,他去好好的梳洗了一下。
包里面似乎有换洗的衣服,他穿了一身黑色的皮衣,很酷。不过,自他从里面出来之前。
“你这么胖,肯定从来都没有洗过澡,来,把身上的污垢都洗洗。”
于是乎,我就被拉下水了。我不会水,还没学过。
所以,只能一直被他托着屁股,时不时用尾巴打打水花,这个过程都是他帮我洗的。最后,还给了我一条所谓的浴巾。
“小老虎也要穿衣服,这才刚出浴得样子,可不能被哪里的色老虎看见了,不然以后你就嫁不出去了。”
对于他的语言,我只能羞涩的躲进他的怀里面。因为,只有这样,我才能够安慰自己我听到的这些都是在做梦。
但是,我却是那么的高兴。辗转反侧,等开春以后。
他似乎就要走了,我也长大了,虽然还不足以将他抱进自己的怀里。我已经正式成为那里的王,可是,他却要走了。
我不想他走,可是,我又不想把他留在这。最后,他还是把我也带走了。
我假装不想要跟他走,结果,他再次很凶的拽着我的尾巴,就把我拖出了那片雪山。
然而,我的心却是那样的幸福。他不仅带走了我的虎身,还有虎心。
这一走,就是二十五年。我一直跟着他,到过世界各地。
然而,我在一天一天的长大。然而,他却丝毫没有改变,依旧是那般的美丽。
我很高兴我能够一直看着他的样子。但是,最后,他却越来越不开心。
他睡在我的身上,黑色的长发缠绕着我的身躯,一边扭着我的耳朵,一边玩着我的尾巴。
闷闷不乐的说,他爱上了一个人,可是那个人不喜欢他,而且还有了自己喜欢的人,说着说着,他就伏在我的怀里哭了。
我觉得我长大了真好,起码,他可以在我的怀里尽情的哭。最后,哭完后,他就说,他要放下了,他说,贝贝,我还有你呢,你最乖了。
然后,很满足的在我的怀里睡着了。我已经很老了,我不能再像以前在他的怀里撒娇。
可是,他却可以尽情的在我的怀里哭闹。他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人类,即使他哭得不行,我还是觉得他很坚强。
最后,我无意中听到了他的消息。他因为中毒而在因为某些方面的原因怀孕了,我很高兴。
因为,无论是人类,还是动物,一旦有了宝宝后,都会变得很幸福。而且,又因为,他终于也可以有陪伴自己的人了。
我深知自己的时间不多,所以,很高兴。
最后,在我的见证下。我们又独处了那么多个月,我的身躯一天比一天的无力。
可是,我想看看他的宝宝,是不是和他一样漂亮,一样好看。最后,真的,和他一样好看漂亮。
当新年的钟声敲响后,我悄悄的回到了我的家,那片绵延无际的雪山。我走遍了曾经我和他去过的所有地方,还泡了温泉。
最后,静静的睡在以前我的那个地方,望着天空的星星。这样,真好。
我爱上了一个人类,即使他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。但是,我这一生都能够陪在他的身边,还见到了他的宝宝,真幸运,真幸福。
郑颖熙篇
失去郑氏的郑颖熙,也并没有像一般人那样的颓废。更没有像一般人那样的萎靡不振,心情低落。
此刻的他,已经告别白静钰和沐水柔五年了。五年的变化有多大,任何人都想象不到。
郑颖熙选择了写生,因为,从小他的梦想,便是当名画家。只是家庭缘故,他不得不从小就认真学习经商之道。
他是郑氏的唯一继承人,自然,从小所受到的攻击,不论是人身上的,还是心灵上的,都是不能愈合的伤口。
他本来应该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,然而,却并非别眼里面看起来的那般光鲜亮丽,谁没有过那些在心底深处的离合悲欢呢?
这个世界上,又有多伤人能够走进一个人的心理,能够了解他,知道他的心中所想,心中所念。
没有,没有人知道。所有人看到的,都不过只是那分明的外表。
而郑颖熙呢?他从来都不是那种没了钱就意味着失去一切的人。他虽然从小就是在富丽堂皇的郑氏长大,可是,他却从来都没有开心过。
然而,更多的时间,都只是和萧子浩,那个被许多人都看不起的纨绔子弟待在一起。
萧子浩笨吗?在郑颖熙无数次会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,以前过往的种种片段,郑颖熙真想仰天大笑。
如果萧子浩那一刻是站在他的面前的话,郑颖熙一定会一巴掌把萧子浩拍死,拍得血肉模糊。
因为,什么都是伪装起来的。可是,郑颖熙不怨恨萧子浩一直隐瞒着那些事情。
因为,这个世界,若你付出真心,若你不给自己穿上厚厚的伪装,那么,最终受伤的,疼得,痛的,就只会是自己,也只能是自己。
然而,萧子浩做到了。他没心没肺的活着,不在乎外界的任何人的眼光,他喜欢玩耍,在别人的眼睛里面,他就是那个一掷千金的纨绔的萧家大少。
可是,就是一直因为这样,才没有人去特别的关注萧子浩做些什么,才没有人特意的去监督萧子浩什么。
而郑颖熙呢?他却不同了。从小就优秀的他,卓尔不群,备受各界人士的关注,所以,郑颖熙的一言一行,必须得小心翼翼,举步维艰。
他不止一次羡慕萧子浩那样奢侈的,无度的娱乐生活,可是,郑颖熙做不到忽视外界人的眼光。
他只能背负着一切的一切的,然后艰难的,谨慎的活下去。
他必须得庆幸有沐水柔,也必须得感谢他夺走了他一切。不然,他绝对不会有如此悠闲的日子。
在世界各地,整整五年的时间,他游遍了名山大川,游遍了五湖四海。可是,他都没能找到萧子浩。
就仿佛是凭空消失一般,查不到任何的踪迹。
沐水柔那边给他的消息,他也印证过,只是,还是杳无音信。郑颖熙找了萧子浩整整五年,五年的时间。
郑颖熙什么都干过,他本来就天性聪慧,又有本事,总是能很快的找到一份又一分的高薪职业。
只是,他发现,自己却突然厌倦了那种有钱的感觉。更多的时候,他在一家小商店里当售货员,帮着送货上门。
很多时候,只要有他出现的身影,小商店的生意立马就火爆,那个时候,他就感慨,生的一副好皮囊,真的是走遍天下都不怕。
越是这样,郑颖熙就越是厌倦那种被人俯视的日子。那种耀眼的光环,还有崇拜的眼神,他已经不需要了。
可是,总是这样。无论他只是一个餐厅的小小的服务员,还是一个图书馆里的管理员,他都能领到十分高昂的工资。
他不喜欢钱,准确来说,他早就已经厌倦了有钱的生活。二十多年的富庶生活,郑颖熙已经对钱深恶痛绝了。
因为,他清楚的记得。六岁的时候,母亲得了很严重的病。他那个所谓的父亲,为了那区区几十亿的交易,就连母亲的病都不管了。